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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博高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新材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建设单位委托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成都博高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新材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现环评工作初步结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三条)4号),现将有关环评信息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成都博高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新材料技改项目

2、建设地址:邛崃市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羊横四线一号(成都博高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厂楼)

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建于厂区已建2号(甲类)生产车间内,利用车间内闲置设备以及新增分子扩增器生产2500/年环保人类发展指数固化剂同时削减现有7110甲聚氨酯固化剂2500/年的产品规模。项目实施后,全厂年产能产能23000吨不变。

为了提高厂区废水处理效率,本拟定项目对现有水帘机废水、实验室废水、废水系统废水等废水处理工艺进行改造,上述中低浓度有机废水(废水)554米3/a)经收集后,计量喷入喷雾炉与有机工艺废气良好处理,不外排。同时,考虑生产线、倾斜炉停运工况下(约760小时/年),危废暂存间损失无法及时处理,本项目拟通过集气管道改造,将危废暂存间损失负压密闭收集后,管道至研发中心已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年运行时间365*24=8760小时)处理,并通过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损失:本项目涉及的损失主要有人类发展指数固化剂生产线工艺有机废弃物;②导热油锅炉天然气燃烧产生;③质检实验废气;④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

原因:本项目不产生工艺废水,不新增全厂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实验室废水等公辅设施以及员工生活污水生产车间地面仅使用扫帚清扫,不产生车间地面清洗水。

固废:本项目期操作工艺过程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过滤器滤渣、废滤袋等。项目实施后,全厂未新增实验废物、设备维修废废物、含油废手套/抹布、废导热油、员工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公辅设施、环保固固设施产生废物量。

噪声:本项目新增一套分子装置,采用低噪声设备。现有噪声源主要为冷却塔、进料机、风机、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等,源强估值7590dBA)之间。本项目实施后营运期噪声污染源无明显发生变化。

三、预防或减少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不产生工艺废水不增加全厂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实验室废水等公辅设施以及员工生活污水项目实施后,厂区现有高浓度生产废水(树脂生产线废水)中低浓度生产溶液水帘机废水、实验室废水、废水系统废水等)一并采用暂存罐(10米3)收集暂存之后,计量300公斤/小时入烘干炉与工艺有机废气良好处理满足HT-WO-30BEGL装置设计处理能力员工生活污水与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纯水系统浓水合并进入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系统,ABR+生物接触氧化+混凝沉”处理达到纳管协议标准后接入园区收集管网,最终进入邛崃市第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资源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标准废水处理厂后排入斜江河。

项目废水设有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的纳管呼吸,因此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斜江河,不会对最终受到纳水体产生明显影响。

2、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人类发展指数固化剂生产线工艺有机废弃物经收集后引至现有危机炉装置处理,危机尾气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投料依托已建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经车间设置的一套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最终依托现有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产品检测实验废物、污水处理站废物以及危废暂存间废物经收集后,合并引入已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供热依托厂区已建导热油锅炉,已加装低氮燃烧器,使用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废气直接经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无组织排放条件通过划定卫生防护距离进行控制,巴勒斯坦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本项目以2号(甲类)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位于现有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内根据现场踏勘,卫生防护距离包网络线内无居民住宅、学校、医院及食品、医药等生产企业分布,外部环境满足本项目卫生防护要求。

通过以上措施,项目产生的排放能够均达到标排放,最大限度的减少项目产生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3、噪声控制措施

本项目新增一套分子装置,采用低噪声设备。现有噪声源主要为冷却塔、进料机、分布分级、分布水泵等设备运行噪声等,源强估值7590dBA)之间。采取减振、设置隔音屏障、隔声室、消声器等相应控制措施后厂界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三类标准要求,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

4、固废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两类。

危险设施主要包括:沾染危险特性物质的废包装桶、过滤器滤渣、废滤袋。经专用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已建危废暂存间内,并根据危废种类和遗产采取分类暂存

一般固体废物排放未沾染危险特性物质的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外售废品回购站。

综上所述,本项目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排放方案,较为全面、安全、消除去向明显,根本上可以消除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建议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区域发展规划,项目总图布置合理。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落实风险预案的基础上,对环境风险水平有效,通过环评公众参与调查,得到了项目所在区周围群众的支持。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工程设计及安全评价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调研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见网页链接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以下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成都博高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邛崃市天府新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功能区羊横四线一号

曼谷:左诗荟      联系电话:18190878541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锦江区金石路成都市166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8-8532580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边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1)您对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本项目在采取一系列措施后,污染物排放目标达到排放指标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哪些环境影响因素没有全面考虑?或哪些方面还需要改进?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单位环境影响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因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外部的用途。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一个工作日内。

附件1 成都博高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新材料技改项目(公示文本).pdf

附件2 —公众意见表.docx


发布时间:2026年2月5日